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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及碳酸二甲酯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审计项目澄清公告(招标编号:0702-1840CITC7051)

发布时间: 2018-07-03 16:13:3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中盐安徽红四方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0万吨/年合成气制乙二醇及碳酸二甲酯项目建设工程结算审核审计项目澄清公告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7051)
 
 
各投标人:
现对题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做澄清如下:
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中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24条中商务部分“根据投标人近五年(自2014年1月1日至今)承担的石化、化工专业同类项目的工程咨询业绩进行评价,合同金额(即送审工程项目造价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每有一个得3分,最多得9分;如果以上合同金额高于人民币1亿元,每有一个再加2分,最多加6分,本项满分为15分。以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项目结算审核报告副本或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作为评审标准,否则不得分。”
现澄清,合同金额(即送审工程项目造价金额)包含安装主材费,不包含设备费,如果投标单位作为业绩证明的项目结算审计报告中包含设备费,设备费将予以扣除:如果该审计报告中不包含安装主材费,可以按照安装主材费占建安工程造价金额的60%计算合同金额作为业绩证明。
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07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