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盐业总公司(吉兰泰)包装物集中采购项目澄清及补遗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7050)
各投标人:
现对题述项目的招标文件做澄清及补遗如下:
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6条“投标人须提供每种规格的投标产品样块(2块),样块必须是该企业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生产的真实产品。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样品单独密封)。”
投标产品样块可提供与招标文件质量要求相近的产品,材质必须一致,物理性能差距不得超过±10%。
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第一条中的“注:以上金额含17%增值税发票价格,包括货物价格、运费、装卸、税款等合同项下乙方提供产品及服务的一切费用,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投标报价按16%增值税发票填报,在双方合作过程中,如遇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经营政策等因素变动造成的双方合作发生改变,按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经营政策执行。
关于本次招标中价格调整的问题
如遇原料价格大幅度变化,价格调整由双方协商解决。
关于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条中“投标保证金金额:第1包:人民币玖万元整;第2包:人民币壹仟元整;第3、5、6、8、9、10包:人民币伍万元整;第4包:人民币壹万元整;第7包:人民币陆万元整;第11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现修改为:
“投标保证金金额:
第1包:人民币玖万元整;
第2包:人民币壹仟元整;
第3、5、6、8、9、10包:每包为人民币伍万元整;
第4包:人民币壹万元整;
第7包:人民币陆万元整;
第11包:人民币贰万元整。”
如招标文件其余部分涉及上述内容的修改,也作相应调整。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请收到本澄清补遗文件后,立即在回执上加盖公章传真至010-63348475以示确认。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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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 执
我公司已收到“中国盐业总公司(吉兰泰)包装物集中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02-1840CITC7050)” 澄清补遗文件。
投标人(盖章):
日 期: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