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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直属监管场所监室防悬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废标、流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11-08 09:30:06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直属监管场所监室防悬挂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废标、流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直属监管场所监室防悬挂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01012019002529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采购
项目编号
5101012019002529
代理机构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28-83199536、81133425转853、010-6334894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代理机构联系人
殷先生、刘女士
采 购 人
成都市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
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采购人联系电话
028-86407200
采购人联系人
孔老师
项目联系人
殷先生、刘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8-83199536、81133425转853、010-63348948
废标/流标日期
2019-11-07 15:30
废标、流标原因
本项目于2019-10-12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采购公告,2019年10月25日在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进行了竞争性磋商,同日,磋商小组出具了评审报告:四川君红禄实业有限公司为第一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在确认成交结果期间,在查阅四川君红禄实业有限公司响应文件后,发现其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是感应小便冲水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蹲便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经原磋商小组认定:四川君红禄实业有限公司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是感应小便冲水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未提供蹲便器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不满足磋商文件对政府采购强制节能产品的要求。 根据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除资格性检查认定错误、分值汇总计算错误、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客观分评分不一致、经磋商小组一致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情形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组织重新评审。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发现磋商小组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的,应当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同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综上,采购人决定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行业划分
E501
采购品目名称
装修工程
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预算(最高限价):770.429829万元;2、计划备案表编号:(2019)3206号;3、监督部门:成都市财政局,电话:028-61882648;
PPP项目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