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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沥青烟气环境整治项目(二次)[ITC-YN-20-122007/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0-03-27 09:39:28   作者:陈瑜   浏览次数:

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沥青烟气环境整治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沥青烟气环境整治项目(二次)(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云南省公路局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源: 单位自筹 ,并已落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的委托,对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沥青烟气环境整治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内容:本工程拟在保障中心生产区内加装沥青烟气处理设备及配套管线设施,使生产区内沥青接卸、仓储、发运以及改性沥青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沥青烟气能有效收集处理并组织清洁排放,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满足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并通过政府环保部门沥青烟气环境整治的验收。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改造方案、采购、安装一体化总承包模式,招标范围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本项目范围内的方案设计、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的配套管线设施改造;操作人员培训,工程移交;工程完工后排放气体环境检测、环保备案及验收;交付使用后的技术服务等内容。配合完成设计方案专家论证评审工作,配合完成政府环保部门组织的环境整治验收工作及沥青烟气环境整治相关工作,并进行缺陷修复与工程质量保修等工作。

2.3招标规模:360万元人民币

2.4资金来源:单位自筹,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5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45日历天内完成所有设计、采购、供货、安装、调试、改造等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现行质量标准要求,并一次验收合格。同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810月)等相关规定,使排放气体达到国家《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二级标准及其他相关规定排放标准。

2.7质量保修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不低于24个月。在质量保证期内正常使用中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提供免费维修或设备更换。

2.8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③设备授权,须取得相应设备生产产商授权。

3.3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具备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机电工程专业),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三年(20171月至今)完成过1项以上(1) 环保治理工程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并提供社保证明或劳动合同。

3.4企业业绩要求:企业近三年(20171月至今)完成过1项以上(1)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环保治理工程施工或合同金额300万元以上的烟气除尘设备供货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证明);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6-2018年或2017-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损益表),公司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按注册年份算起;

3.6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没有被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处于责令停业阶段;没有受到取消投标资格的行政处罚;且投标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提供查询材料);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可以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提供相关查询截图)

3.7外省企业要求:省外施工企业须按《云南省住房和建设厅关于进出省建筑业企业管理方式改革的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并在本项目投标截止前完成网上登记;省外设计企业须在“云南省勘察设计咨询业管理信息网(http://www.ynjst.gov.cn:84/nkcsj)”上报企业的相关信息,并按云南省相关规定办理完成省外勘察设计企业基本信息登记。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基本要求为:

1)联合体牵头人须为具备施工资质的单位, 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匹配职责分工,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牵头单位需承担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责任,联合体成员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3)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包括合同、支付等)和处理的一切有关事宜,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与招标人对接,各成员单位均予以承认。

4)本项目相关费用的支付及结算等事项由招标人与联合体牵头单位完成,联合体各方的具体责权利及有关结算支付等由联合体内部自行约定。

5)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根据分工情况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6)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购买: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0327日上午900分至202042日下午17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购买招标文件的方式:网上购买并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为1000/份,售后不退。

4.3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时,投标人必须登录(http://www.china-tender.com.cn/ ),进行免费注册登记并通过审核,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购买流程查看网站http://www.china-tender.com.cn/tbr/2331.jhtml )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8359,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8287

4.4购买文件流程:投标人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购买申请,经审核通过后方可购买,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1)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2)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注:选择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须于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汇款到指定账号并完成全部文件购买流程,否则视为未报名成功,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4.5在网站购买招标文件时应填写投标人的开票信息,若未填写开票信息的,需将开票信息及时提供给项目负责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5.1投标的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41610 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17楼开标厅室。本项目不接受邮寄方式递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时间及地点:同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公告栏上发布,发布的相关公示公告等信息视为已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示等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云南省沥青油料储备保障中心

地址:昆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洛羊街道办事处倪家营社区

联系人:周工 吴工

电话:0871- 67411246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云南省昆明市护国路69号护国大厦7AC

联系人:蒋工、董工、陈瑜

电话:0871-63113028

传真:0871-631310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