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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正线及车辆段(机房、变电所等)建筑物防雷检测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2-08-24 11:22:00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正线及车辆段(机房、变电所等)建筑物防雷检测项目招标公告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与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正线及车辆段(机房、变电所等)建筑物防雷检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具体情况如下:
1、兹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招标编号下的项目提交密封投标:
1.1招标编号:0702-2240CITC2509
1.2项目概况及工程内容:长春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为长春轨道交通线网的骨干线。对长春市城市轨道交通1、2、3、4、8号线运行区间、车辆段及变电所等设备设施需进行防雷检测。主要工作内容为对外部防雷设施直击雷(接闪器)检测、接地检测、等电位连接相关内容进行检测,浪涌保护器检测以及其他技术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等。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1.3项目服务期:服务期限为2023-2025年,每年检测一次。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资格要求:投标单位(以下简称投标方)必须是财务自主、独立核算的独立法人企业,具有独立的经营权和决策权,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同时具备有效期内气象主管部门颁发的防雷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能力。
2.2项目经理: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且未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经理。
2.3业绩要求:投标方近五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我国境内1个及以上类似相关业绩(需提供有效的业绩证明材料)。
2.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银行资信证明。】。
2.5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6信誉要求:本项目不接受因工程事故、工程质量不良记录或投标违规而被政府取消投标资格且仍处在吉林省及长春市投标禁入期内的投标方(须附信誉承诺书)。近三年内(2019年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列入存在行贿犯罪情形。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按照其分工协议承担相应的检测内容,并满足相应的资质要求。
2.8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9 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
2.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被授权人须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社会保险管理单位近一个月内出具的在本单位本地参加社会保险的社保缴费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其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购买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领取专票。特别提示:每次购买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复。
3.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 09 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长春轻铁大厦七层开标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长春市地铁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叉口
联系人:殷先生
电话: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层
联系人:张经理
电话:0431-88513579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