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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牛特旗和平营子49.5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0702-1740CITC3125]-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09-22 18:17:21   作者:李嘉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3125

1. 招标情况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招标代理机构”)受翁牛特旗天汇风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翁牛特旗和平营子49.5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翁牛特旗和平营子49.5MW风电场施工总承包项目

  2. 实施地点: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翁牛特旗梧桐花镇和平营子村境内

  3. 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20171020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1231日; 日历日:435

主要节点(里程碑)时间周期:              

进场时间:20171020

首台风机基础浇筑:201841日                    

全部风机基础浇筑完成时间:201861

首台风机吊装时间:2018515

全部风机吊装完成时间:2018715

升压站建筑全部完成时间:2018615日          

升压站电气安装完成时间:2018915日          

集电线路全部基础浇筑完成时间:2018615日              

集电线路全部塔杆架设及导线敷设完成时间:2018915

倒送电完成时间:20181030

首台风机并网完成时间:20181031

工程竣工日期:20181231日 

  1. 招标范围:

2.4.1风机基础、箱变基础工程:

  1. 风机基础:33台风机的土方开挖和填筑,基础处理,钢筋制作与安装;基础混凝土浇筑和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等)、预埋件埋设、混凝土浇筑与养护,基础防腐、防水、基础环及支撑安装、基础沉降观测设置等。

  2. 箱变基础:33台箱变的土方开挖和填筑,基础处理,钢筋制作与安装;基础混凝土浇筑和预埋件埋设(防雷接地、电缆套管等)、混凝土浇筑与养护,砖砌筑,基础防腐、防水(含电缆敷设完后预埋管处的防水处理)、电缆支架(含抱箍)、各种盖板锁具、箱变围栏安装等。

2.4.2风机安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到货引路至所设立的设备堆场或安装点,风机和塔筒、基础环、箱变等设备装卸、合理摆放设备位置、二次搬运及保管、风机安装、风机机械及电气安装、箱变安装调试试验、包括风机至箱变间电缆管道、通信光缆穿线管埋设、及电缆光缆敷设等与风机安装相关的所有工作。箱变与35kV直埋电缆的安装和试验及箱变与风机之间光纤敷设熔接测试(电缆及其附件由招标人采购,其余由投标人自行采购,材料品牌满足招标人要求)。

  1. 风机吊装,塔架安装(3387/1500-HH75m,)、叶片组装、轮毂安装、发电机安装、机舱安装、地面控制柜安装、风机其他配件安装、机组配套电缆安装、高强螺栓实验检验费。

  2. 包括但不限于轮毂、叶片、机舱、发电机、地面控制柜、塔架、塔架内电缆等部件安装、调试、试验,箱变安装及电缆敷设及相关电缆试验,设备照明、航标指示灯、以及设备厂家安装手册内要求施工单位进行的电气试验,风机设备安装手册中需要的一切相关安装工作,高强螺栓检测。

  3. 风力发电机组所需物资到达现场的卸车接收、零星物资到站的提货、物资倒运及代保管,物资开箱验收、物资保养维护、物资发放及回收、出入库及帐务管理、不合格物资的退库及返厂、剩余物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工地移交,以及设备的装、运、卸等全部工作。

  4. 与本部分相关的各系统的单体调试、分系统调试、整套启动调试(主机调试由风机厂家完成,只需要派人配合厂家调试)、竣工验收等。

  5. 负责施工范围内供设备材料的卸货、保管、二次倒运。

2.4.3集电线路工程:

  1. 风电场内集电线路工程铁塔和杆塔采购及基础施工、杆塔工程、场内架空导线(含地线)、通讯光缆、接地等工程材料采购及施工,直埋电缆、箱变高低压电缆敷设、安装、电缆防火封堵、场内集电线路及箱变光缆熔接、箱变高压侧电缆沟挖填、电缆标示及电缆标桩埋设以及电缆井施工,防鸟刺,防震锤,线路标识牌采买安装,施工便道,树木及其它障碍物清理、跌落保险操作平台制安,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2. 35kV线路高压电缆的敷设、接地等工程的施工以及各项试验。高压电缆施工、试验。电缆的直埋敷设、安装,甲供电缆头制作、安装及试验(其余由承包单位自行采购,材料品牌满足合同要求。)。

  3. 风电场通讯用光缆、附件的采购、敷设、接续和测试;通讯光缆起于主控室风机监控柜光纤终端盒(包括光纤的接续、测试),止于风机本体光纤终端盒(包括光纤的接续、测试),同时也包括风机本体至箱变测控之间的光缆敷设、熔纤及测试。

  4. 负责所有到场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质量检测单位资质必须满足电力行业要求。

  5. 负责所有到场材料的卸车、倒运、保管。

  6. 其它材料的采购、运输、保管。

  7. 配合系统调试,保证线路畅通,移交前的维护。

2.4.4升压站工程:

  1. 升压站建筑工程包括升压站场地平整、综合楼、配电装置室、辅助生产建筑,油品库,主变基础,构架及基础,无功补偿装置基础、30m避雷针(4个),站用备用箱式变基础,站区电缆沟,辅助生产工程(事故油池、污水处理设备基础、化粪池基础、排水井、深井泵房、消防水池、杂用水收集池、室外给排水、消防部分土方量、围墙及大门、),道路、地坪(含运动场地),场地铺砌,站外护坡,升压站土石方工程,进站道路,升压站暖通工程,升压站给排水工程,施工材料采买,施工结束后聘请电力系统有资质的检验单位进行升压站接地网检测并由其出具测试报告,包括施工图审查及检测单位检测、验收费用;

  2. 进行升压站生产楼、生活楼房间内部地面、墙面、顶棚、楼梯间、走廊、大厅装修,装修材料、卫生洁具、给排水管路、生活用电线路、照明、通信线路(电话线、网线)采买,提供装修效果图、施工图纸及竣工图,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

  3. 升压站一、二次电气设备、通讯设备安装及盘柜接地、防腐、卸车看护等(主变本体为落地就位交货),变电站内电缆桥架安装制作、电缆敷设、接线及防火封堵,根据交接规程进行站内电气设备试验项目并取得国家规定及通过当地电网公司的合格试验报告,符合安健环标准要求的标识制作及安装,及配合升压站启动。风电场变电站电气一次特项试验;电气二次全站、分系统调试;保护定值计算;启动方案编写;提交合格的试验报告;完善设计及施工安装缺陷等工作。

2.4.5其他施工范围:

  1. 施工及生活用水、用电:投标方根据用水需求,选择就近市政管网引接或打井,以满足工程施工及生活用水,并负责用水手续办理。投标方根据现场实际情况,选择合理施工用电,投标方负责办理用电手续并承担施工用电费用。

  2. 所有临建及本标段施工期间所有水、电、通信临时设施等;施工范围内各基础周边、电缆沟周边、道路两侧施工废弃物清理的费用。

  3. 为达到防雷接地电阻要求,请投标方充分考虑本项目所在地土壤电阻率。

  4. 投标方负责施工工程防雷接地系统通过当地相关部门验收,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计入合同总价中。

  5. 投标方与镇、村或其他权利主体签订的以上范围用地补偿合同中,签约主体为投标方,但使用土地的权利主体应明确为项目业主。投标方所有施工后场地恢复;除招标方供外的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采购材料或设备必须经招标方认可同意并满足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及相关技术要求。

  6. 投标方负责对施工范围内招(投)标方供所有设备材料的卸车接收、零星物资到站的提货、物资倒运及代保管,物资开箱验收、物资保养维护、物资发放及回收、出入库及帐务管理、不合格物资的退库及返厂、剩余物资、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的工地移交,以及设备的装、运、卸、二次倒运等全部工作,并估计可能发生的倒运等工程费用。保管期限为设备进场至移交生产,期间承包方承担设备、材料、工程实体保管和看护的责任,并承担因人为破坏、盗窃、火灾等引起的各种经济损失。

  7. 投标方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单位进行风电场内33台风机基础及升压站内主变压器基础的沉降观测工作,并满足沉降观测频次、取得资料要求等。

  8. 协助招标人办理开工手续、公路跨接、电网接入等外围协调工作,并配合业主方进行征地协调、发电并网协调等。(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容)。

2.4.6本次招标不包括: 整套风力发电机组(含机舱与塔架法兰、塔架与塔架及基础环之间的螺栓采购)、塔筒(含基础环及支架)、箱变、升压站主要一、二次电气设备(含电力通讯设备、站内备用变压器除外)、站内一、二次设备调试、试验(含常规及特项试验由甲方单独委托有资质的、满足地方电网要求的单位)、场区35kV电压等级电缆及电缆头(含制作)、35kV跌落保险、避雷器、220Kv送出线路工程、风机箱式变压器至风机高低压电缆及电缆头(含制作)、涉网设备的调试、风电场设备试验,分系统和系统调试(风力发电机本体除外)、检修道路及吊装平台工程施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 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拥有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不足壹级的企业,其注册资金在1亿元及以上的,也可视为满足资质要求。

3.6 具有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249.5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并单机容量不低于1500kW机组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评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7922日到20171011日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 )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预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请于2017922日起每天上午9:30-11:30,下午1330-1600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一层东南角标书室洽购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 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现场踏勘

5.1业主现场踏勘联系人:武小然,联系方式:13948932771

5.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71012日上午9:30前送至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6.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71012日上午9:30在北京新世纪日航饭店(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6号)公开开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带齐如下原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保函(密封递交)、授权委托书(公开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 100055

联系电话:010-63348401, 6334846663348462

联系传真: 010-63373550

联 系 人:李嘉、孙燕、崔婧

电子邮箱:citc_tianrun@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