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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重新招标)[0702-1740CITC2544]-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1-17 11:19:36   作者:冯帆   浏览次数: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地源热泵系统工程

(重新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740CITC2544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重新招标)已由吉发改审【2016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地源热泵系统工程(重新招标)

2.2项目编号:0702-1740CITC2544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正线12座车站地源热泵系统、车站站内给排水系统、通风空调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等,详见用户需求书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计划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835日 竣工日期:2018730

2.5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方)应为地源热泵设备制造商或具有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生产制造或经营地源热泵设备内容;所投产品具有5年以上的生产历史,近三年(201511日至今)具有类似供货业绩至少1项;

3.3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责任方)应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11日至今)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

3.4

3.4.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联合体成员中的牵头方须拟派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的总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方须拟派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并且近三年(自20151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3.4.2投标人如为非联合体投标,则须拟派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并且近三年(自20151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3.5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中的各方)近3年(2014年度~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6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各成员方)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3.7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外埠企业(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责任方)需按照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

3.9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但组成联合体的单位不得超过3家,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须确定联合体牵头人,签订并提供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组成单位的分工。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本次投标,也不得同时加入两个或两个以上联合体参加本次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 

3.10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可作为一个联合体内的不同成员)。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117日 至 2018123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联合体协议书(非联合体投标不需要提供);(3)企业资质证书副本;(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项目总负责人职称证书(如为联合体投标)(6)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7)外埠企业(如为联合体,则为联合体成员中的施工责任方)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1)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经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应到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以现金形式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

联系电话:

中国通用招标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

项目负责人:010-63348415 联系人:冯先生

传真:010-63373540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地点: 2018211930分,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第四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通用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轻铁大厦7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孙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84100431-88513579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