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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润濮阳顿丘140MW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0702-1840CITC3111]-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5-18 16:48:22   作者:李嘉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3111

1. 招标情况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濮阳润丰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天润濮阳顿丘140MW风电项目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项目名称:天润濮阳顿丘140MW风电项目工程

  2. 实施地点: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阳邵乡境内,风电场中心距离清丰县行政中心直线距离约15公里,距离南乐县行政中心直线距离约12公里。

  3.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71日;计划竣工日期:2019630日;

  4. 天润濮阳顿丘140MW风电项目工程采购-施工总承包工作内容主要包括(包括但不限于):

1承包人应承担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发包人采购设备除外)、运输、到货卸车、验收、现场二次运输(不包括风力发电机组、塔筒及附属设备)、保管、清扫,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调试、试运行、消缺处理,直至竣工移交给发包人的全部工作,并负责发包人要求的设备出厂验收等工作,除设备及材料采购、运输另有要求,上述各项工作还应包括发包人采购的设备及材料。

发包方采购主要设备如下:

风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叶片、塔筒、锚栓等)、箱式变压器及附属设备;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设备;主变压器及中性点设备;35kV气体绝缘金属封闭开关柜;35kV动态无功补偿装置;交直流一体化电源;站用兼接地变小电阻成套装置;35kV防风型跌落保险;站内400V备用变压器;变电站综合自动化系统;继电保护及安全稳定控制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电能计量系统;系统通讯;图像监视及安全警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风功率预测系统;风电机组监控系统;箱变监控系统;35kV高压动力电缆及安装附件;截面不小于50mm²低压动力电缆及安装附件;

其中110kV主变压器由设备供货厂家基础就位。

重点说明:

1)设备的卸货完成意味着承包人对设备外观质量的认可,后续发生的外观质量问题由承包人负责维修和协调解决。

2)提示承包人必须注意:所有到场设备中细小物品备件如图纸等,承包人必须经监理签证后异地妥善代为保管。否则,所有细小物品的丢失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对于设备包装物、安装剩余的设备小件等承包单位均应在安装完成后用车运至发包方指定地点,由发包方转交相应安装厂家及生产运行部门,丢失、破损或未交回的,承包人照价赔偿。风机、塔筒、轮毂变频器、箱变、开关柜等开门钥匙必须到货后或安装前统一交由发包人统一保管, 领取使用需填领用记录。

3)所有到货设备必须建档管理。承包人负责所有到货设备的资料文件、屏柜、塔筒设备钥匙等附属件的收集、保管、归档工作,竣工验收时移交发包人,如因保管不当遗失缺少部分由施工单位补齐,资料、附件未完全移交不予验收结算。资料文件包括随设备到达的开箱单、发货单、说明书、合格证等。

4)承包人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确保设备的质量及安装,该措施应事前得到监理人及发包人的审批。未采取措施造成设备发生质量或安装事故的,后果由承包人承担。设备供货到具备安装条件、调试完成需要一个时间过程。为保证到场设备的期间安全存放,承包人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保护措施承包人自行确定,但必须事先报告监理、发包方。其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设备周转装卸、看护、从吊装完成到调试前准备期间的安全保证、设备清洁、定期巡检等费用均由承包人自理,全部保管等责任由承包人承担。

2 风力发电机组及箱式变压器(包括附属设备)吊装、安装及附属工程;

3 升压站建筑及附属工程;

4 升压站安装及附属工程;

5 35kV集电线路安装及附属工程;

6 风电机组基础、箱式变压器基础及附属工程;

7 预埋件埋设;

8 工程消防;

9 承包人承担本合同工作范围内的环、水保专项施工及植被恢复工作(含升压站、35kV集电线路基础相关区域等),工作范围及工程现场验收标准应以当地环、水保部门专项验收标准为准,且需取得项目所在环、水保部门验收报告。

11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的征地协调及民扰阻工协调(集电线路、升压站征占地补偿款由招标方支付给政府后,补偿款的协调发放及其他后续所有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消防施工及手续办理并通过消防部门验收;职业健康三同时、安全设施三同时、质检验收、电力公司验收、安评验收、涉网试验(一般、特殊性试验,含电力部门要求并网前签订合同,并网后进行检测的试验)审图合格证取证、并网送电手续办理,上述手续办理及备案,办理过程中各种相关费用及违规处罚费用。


12投标人所涉所有施工范围内生产、生活临时设施等征地、租地、规划、手续办理及费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林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林木补偿费、村民福利费、占地使用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迁坟补偿费、建筑物补偿费、构筑物补偿费、林木砍伐费、管线改造费、复垦费、植被恢复费等所有与本工程有关的补偿;施工、运输通行等所涉的一切协调费及投标人为获得土地、林地使用权而应向出让方缴纳的所有费用)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负责线路工程中跨钻越道路、铁路、电力线路、通信线路、天燃气管道、林区、矿区、军事区等所有的协调及手续办理并承担全部费用。 集电线路每个塔位(包括施工场地及线路走廊)招标人只提供1亩的临时用地(集电线路征占地补偿款由招标方支付给政府后,补偿款的协调发放及其他后续所有工作均有投标方负责),根据项目需要如承包人增加临时占地,由此所需费用请投标人计入相关综合报价中,后期招标人不再支付此项费用,请投标人综合考虑报价;


13承包人应根据当地行政管理部门及电网要求,完成本合同工作范围内的各项验收工作、涉网工作协调、合规性手续办理、并网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系统验收、防雷接地系统检测及验收(取得当地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报告)、涉网设备送检、特殊涉网试验、继电保护定值计算及整定等相关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

14 本工程质量目标:“高标准达标投产,确保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争创国家优质工程”承包方必须严格按创优要求制定质量目标,进行质量策划,按实施创优工程组织施工。承包方需按照现行《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NB31022-2012)、《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电力建设绿色施工专项评价办法》、《电力建设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办法》、《电力建设工程地基结构专项评价办法》、《电力建设优秀质量管理QC成果奖评审办法》、《电力建设科学技术进步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等标准要求,分阶段完成地基结构、绿色施工、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质量评价、达标投产共五项初检验收和专家进行评审的复检验收,及时按要求整改闭环,获得各项过程验收通过文件和证书,取得符合要求数量的QC和科技进步成果,最终通过“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验收,争创“国家优质工程”。投标人在投标中重点进行文明施工及临建专项方案策划,考虑在升压站附近设置安全体验区、样板区。

15承包人自行承担合同工作范围内工程施工所需的以下临时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施工交通、施工临时供水、照明、供电及施工通讯;

承包人应按规定负责修建场内临时道路和停车场,并在合同实施期间负责管理、维修和养护道路;承包人采用柴油发电机、引接站外电源等措施解决施工用电;

承包人负责现场供水系统及必要的水处理设施的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包括为保证正常供水的引水、储水、水处理和抽排水设施等;

承包人应负责设计、施工、采购、安装、管理和维修其工程所有施工作业区、办公区和生活区以及道路在内的施工区照明线路和照明设施;

承包人自行解决施工通讯问题。

2)混凝土拌合集中系统(若有,需保证连续浇筑生产能力);

3)机械修配、材料加工等附属企业;

4)生产、生活污水及垃圾收集的临时环保设施;

5)生产、生活临时建筑物;

6)设备及材料临时堆场。

说明:承包人承担建设的临时设施布置及建设方案应在实施前通过招标方项目部专项审查,以满足招标方对于项目设施整体协调性的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注册,注册成立时间在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 财务状况良好,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违反招投标法规行为、严重违约,施工建设项目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4 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环境保证体系。拥有有权威机关颁发的ISO 9000系列的认证书或等同的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

3.5 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6 具有类似施工总承包工程施工经验。至少具有249.5MW及以上规模风电场,并单机容量不低于1500kW机组的施工总承包工程业绩,并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及业主评价。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18518日到 201868日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 www.china-tender.com.cn )免费注册后,按照网上操作流程通过网银支付并在线下载招标文件;也可采用银行汇款方式,在我公司确认到帐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每包招标文件的售价为2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帐号信息如下:

户名: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北京西河沿支行

开户行行号:102100000216

账号: 0200 0021 1920 0269 707

汇款后请将汇款单扫描件、投标人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以传真或扫描件形式发送至招标代理机构。

5. 现场踏勘

5.1业主现场踏勘联系人:刘喜 联系方式: 18547221667 赵恒联系方式: 18103957850

5.2不统一组织。各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自备越野车辆、生活用品等,带上盖有投标单位印章的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交给招标人现场踏勘联系人,食宿自理。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现场踏勘是投标人的权利,没有按照招标人要求的时间、地点出现在踏勘现场的投标人视为放弃该权利,投标人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5.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参考使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承担责任。

5.4各投标人应在踏勘工程现场时,熟悉施工现场及周围地形、地貌、水文、地质、交通道路等情况,仔细检查现有的建筑物以及可作为储存和施工用途的空间,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投标报价的直接资料。中标时,不得以不完全了解地质、地理、自然环境(有地勘报告且进行了现场踏勘)等现场情况为理由而提出额外费用增加或延长竣工日期等索赔的要求。对此类要求,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

6.1 上述投标文件必须于201868日上午9:30前送至世纪莲花酒店(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路1号),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若投标文件未能于上述日期和时间之前送达,则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拒绝接受并将迟交的投标文件原封退还。

6.2 招标代理机构和招标人将于201868日上午9:30在世纪莲花酒店(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南路1号)公开开标,具体会议室届时详见指示牌,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带齐如下原件参加开标会:投标保函(密封递交)、授权委托书(公开单独递交)、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否则招标人可宣布其已放弃投标。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政编码:100055

联系电话:010-63348401 63348466 63348462

联系传真:010-63373550

联 系 人:李嘉 孙燕 崔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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