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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路面工程

发布时间: 2018-07-12 13:33:00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投标邀请函
日期:2018年7月12日
本次招标编号:0702-1820CITC1069
投标邀请函编号:0702-1820CITC1069
 
1. 中国政府已从亚洲开发银行获得/申请了一笔贷款/赠款,用于支付广西西南边境城市发展项目的费用,并计划将其中的一部分贷款/赠款用于支付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路面工程合同项下的合格支出。
2.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公司”)受防城港市港口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业主”)委托并代表业主邀请所有合格并满足资质要求的投标人对下列工程的实施、完工和修复缺陷提交密封的投标书:
项目名称: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城镇基础设施提升改造路面工程
合同包号: FCCW-109:北港路、德城大道、德城大道南段、渔冲路标段
合同包号: FCCW-110:兴企路、卫东路(企沙一级路-渔冲路)、卫东路(渔冲路-南部海域)、新港路、新港路支线、支路1、支路2、支路3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对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城区内12条道路现状水泥路面病害进行处理,全段加铺沥青混凝土结构层,并对改造后的路面的雨水口技检查井进行加高,改造道路标志标线和路缘石等。
工期:3个月
本项目由两个合同包组成。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对单个或所有合同进行投标,这些合同不能进行进一步拆分。允许投标人对授予多个合同提供折扣,投标人在投标函中应明确这些折扣及使用这些折扣的方法。投多个标段的投标人要按合同包逐一递交投标文件,以分别进行评审,资质、财务状况、人员、设备等的相关要求按投标人所投合同包要求进行评审。
3. 本次招标为国内竞争性招标,凡来自2015年4月版亚洲开发银行采购指南(不时进行修订)规定的合格投标人均可参与投标。
4.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以从采购代理公司(联系人:杨玉红,电子邮件:yangyuhong@citc.genertec.com.cn)进一步了解有关信息,并在2018年7月12日到2018年8月8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周六、周日及节假日除外)查阅招标文件。本投标邀请函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经济导报》及《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上发布。
5. 潜在投标人应注意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4条关于合格性和利益冲突的规定。所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投标人均为不合格的投标人。
6. 投标人须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i) 投标人(仅适用于国内投标人)应具有:
i.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或以上资质;和
ii. 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ii) 根据完全解决的争端或诉讼信息,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5年内没有发生过未履行合同事件;
(iii) 投标人所有未决诉讼总额不得超过投标人净资产的50%,并且均已得到解决;
(iv) 提交最近3年(2015-2017)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以反映投标人现在财务状况的稳定性及其长期的盈利性;
(v) 投标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i. 净资产(按总资产与总负债之差计算)均应为正值;
ii. 最近3年(2015-2017)里在建工程或已完工程经核实的已收到的付款额计算的最低年均施工营业额:FCCW-109包:人民币9000 万元;FCCW-110包: 人民币10000 万元;
iii. 应明示其财务资源,如流动资产、未抵押的固定资产、授信额度和其他财务资源,但不包括合同预付款,以示其能够满足现金流要求:FCCW-109包:人民币3500 万元;FCCW-110包:人民币4000 万元,以及本合同和其他已有承诺的现金总量要求;
iv. 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有5年的作为承包商、分包商或管理承包商的经验;
v. 在最近5年里(2013年-2017年),作为承包商、管理承包商或分包商,至少参与了2个合同的实施,并且每个合同金额不少于:FCCW-109包:人民币 3500 万元;FCCW-110包:人民币 4000 万元。这些合同应该已经完成或总体上完成,且与本合同的内容相似。相似包括工程规模、复杂程度、施工方法或技术以及第六章所要求的其它特征。
其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的规定。
7. 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可将购买中文招标文件的申请通过传真、邮寄或亲自面交的方式递交到采购代理公司,并支付每个合同包人民币1300元的不可退还费用购买招标文件。付款方式为现金或电汇至采购代理公司账户(账户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银行名称:工商银行北京西河沿支行,账号:0200 0021 1920 0269 680)。该书面申请必须使用带有投标人单位官方信头的函纸、注明投标人地址、电话、传真和电子邮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加盖投标人单位的公章仅针对国内投标人)。招标文件将采用由专人现场购买或快递的方式交付。如需邮寄,每个合同包另交邮费人民币200元。招标公司在收到汇款后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邮寄,对于邮寄过程中任何原因造成的文件迟到或丢失,采购代理公司和业主均不承担任何责任。
8.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之前递交到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迟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开标将在本投标邀请函列明的地址公开进行。投标人可派代表参加开标。开标时间为2018年8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9:30。投标文件中必须包括一份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投标保证金。
9. 业主或采购代理公司将不承担任何投标人在准备或运输投标文件时产生的成本或费用。
10. 任何对招标过程或授予合同的疑问或者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发送给业主,其电子信箱为xindegongzuo@163.com。投标人也可以把向业主提出疑问或者投诉的函电抄送给国际金融机构,其电子信箱为jbai@adb.org。在业主没有迅速做出答复或如果投标人投诉业主时,投标人也可以直接写信给这些国际金融机构。
11. 上述有关地址如下:
招标文件查阅及购买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106室
联系人:唐天培/杨玉红
电子邮件:tangtianpei@citc.genertec.com.cn;yangyuhong@citc.genertec.com.cn
电话:0086 10 63348476,63348443
传真:0086 10 63348445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312 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