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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0702-1940CITC1107]-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8-20 14:02:49   作者:唐天培   浏览次数: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

关于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的公告

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的委托,对其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国内具有相应资格的供应商参加。

1.1 项目名称: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2 项目编号:0702-1940CITC1107

1.3 采购内容:建设地点辽宁省鞍山市原有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的院内;计划工期合同签订15日内交设计施工图供审核,审核通过90日内完成施工任务;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3.1项目分包:

包号

包名称

采购内容

采购数量

原产地要求

简要技术要求

1

鞍钢集团公司总医院污水处理站改建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






1.4 资金来源:。

1.5 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须具备以下资质, 污水处理工程新建或改建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1.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年检有效副本);

3.1.2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备工程设计:环境工程(水污染防治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

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

3.1.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排担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具有二级(含)以上建筑/市政或机电专业建造师证书(需经年检合格);3.1.4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安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5投标人(或联合体)业绩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6其他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的各方必须为独立法人且不能超过两家。联合体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人。

1.6 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金额:

1.6.1 投标人只有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向本中心购买本《招标文件》后才能取得投标资格;

1.6.2 购买时间:201908210900分至201908271630分;

1.6.3 购买地点:;

1.6.4 购买方式:网上在线购买;

1.6.5 购买金额:。

1.6.6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西城支行;

账 号:323366066071

1.7 开标时间、地点:

1.7.1 开标时间:201909110930分;

1.7.2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4号院 首科大厦。

1.8 招标组织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招标组织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健身街3号;

邮编:;

网址:

联系人:夏峰/唐天培;

联系电话:010-63348608/8476

传 真:010-63348608/84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