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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发布时间: 2018-11-26 17:32:14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
特许经营者采购
资格预审公告
项目编号:0701-184010080138
一、资格预审条件
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经由安新县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县政府”)批准采用特许经营模式运作。安新县人民政府授权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作为项目的实施机构及项目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社会资本方(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需求
2.1 项目名称:雄安新区白洋淀农村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一体化综合系统治理先行项目特许经营者采购项目
2.2项目实施地点:安新县。
2.3.项目实施机构: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4.项目招标内容:拟采用“R0T(改建—运营—移交)+BOOT(建设—拥有—运营—移交)”运作方式,政府方授予特许经营者在项目区域范围内享有污水、垃圾、厕所等环境问题治理的特许经营权,由特许经营者在政府原有存量设施的基础上,对项目范围内要求的污水、垃圾、厕所等需治理内容,自主投资、设计、改建、新建、运营等,达到政府方环境治理要求,使用者或政府向其支付环境综合治理服务费。特许经营期满后,由特许经营者将存量和新建项目一并无偿完好移交给政府或其授权单位。
2.5.资金筹措
全部由社会资本方负责解决。
最高限价:
一标段/包:环境综合治理服务费5902.69万元/每年,20年不超过118053.87万元人民币;
二标段/包:环境综合治理服务费4767.72万元/每年,20年不超过95,354.42万元人民币;
三标段/包:环境综合治理服务费6231.55万元/每年,20年不超过124,627.09万元人民币。
  2.6采购需求(标段划分)
    本次资格预审共分三个标段/包,每个资格预审申请人可以选择三个标段/包中的任意一个或两个标段/包进行投标,也可选择三个标段/包都投,但不得对项目标段/包拆分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每一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如果在招标采购中中标,该中标商仅能获得一个标段/包的特许经营权。
项目分包情况:

编号
一标段/包
(南片,23村)
1
刘李庄镇
大马庄
2
杨刘庄
3
韩堡
4
辛庄
5
梁庄
6
高楼
7
邸庄
8
北马庄
9
同口
同口一村
10
同口二村
11
同口三村
12
同口四村
13
郝关村
14
韩村
15
南曲堤
16
 磁白
17
北青
18
北曲堤
19
安州
北何庄
20
建昌
21
圈头乡
采蒲台
22
端村
西李庄
23
东李庄
二标段/包
(中片,27村)
24
端村
大淀头
25
东堤
26
东淀头
27
关城二村
28
关城三村
29
关城四村
30
关城一村
31
河南
32
马堡
33
西堤
34
西淀头
35
西前街
36
寨南
37
中后街
38
边村
39
圈头乡
桥东村
40
桥南
41
桥西
42
西街
43
东街
44
大田庄
45
东田庄
46
北田庄
47
光淀
48
安新镇
南刘庄
49
北刘庄
50
泥李庄
三标段/包
(北片,28村)
51
安新镇
东刘街
52
大张庄
53
宋庄
54
小张庄
55
小田庄
56
漾堤口
57
王家寨
58
郭里口
59
大王
中六
60
北六
61
南六
62
南河村
63
大阳
64
张六
65
赵北口
东街村
66
南街村
67
西街村
68
北街村
69
何庄子
70
杨庄子
71
孙庄子
72
季庄子
73
王庄子
74
李庄子
75
刘庄子
76
下张庄
77
赵庄子
78
圈头乡
邵庄子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应为依法注册且合法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境内注册企业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境外注册企业提供与营业执照具备同等效力的工商登记法律文件,并附中文翻译件(如为联合体,联合体牵头方及其成员都应满足)。
2、出具诚信承诺书,承诺内容包括:
A.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被限制投标的其他不良行为记录;
B.近三年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无因自身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被提前终止或收回的记录。
3、近三年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财务要求
(1)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具有独立健全的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须提供2015、2016、2017年度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独立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
(2)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方具有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的投融资能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授信证明、银行贷款意向书、资金证明,三者累加有效。银行授信证明或银行授信意向书的有效期应涵盖投标文件提交之日,同时以银行授信证明、银行贷款意向书作为证明材料的,两者不能为同一金融机构出具;资金证明文件中的存款金额截止时间应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提交投标文件之日的时间段内,不同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文件的存款金额截止时间须在同一个工作日内,否则以最后开出的证明文件金额为准,其余不计。
5、业绩要求
独立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包含其全资子公司)应满足以下业绩要求:
(1)在中国境内必须承担过不少于10个污水处理场/站投资和运营项目,日处理污水规模累计100万吨以上。(不包括单独委托运营及管理合同项目,不包括工业污水处理项目)。
(2)在中国境内必须承担过道路清扫保或洁垃圾清运项目,累计服务人口数不低于10万人或累计服务面积不低于100万平方米。
6、注:联合体成员中任意一方的业绩均认可,但各成员项目业绩不可累加,若提供的业绩中有联合体投标的,申请人需是联合体牵头方;以项目公司作为合同签约主体或者项目合同对项目内容约定不明确的,需要补充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能够证明申请人业绩的文件。业绩证明需提供项目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携带备查。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不同申请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采购的投标。
(2)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申请,联合体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A.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4家;
B.应明确联合体中各成员的职责、联合体牵头方及各成员拟在项目公司中所占股权比例(联合体牵头方所占比例不得低于50%)。联合体牵头方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并负责合同采购及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能力和相应资格,并且不得再单独以自己名义,或参加另外的联合体投同一个标段/包。
C.资格预审通过后,联合体的组成结构、职责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7、其他要求详见预审文件。
四、资格预审方法
4.1、资格审查方法:资格预审合格制。
4.2、不限定参与竞争的合格社会资本的数量,经评审合格的申请人可应招标人邀请参加下一阶段招标活动。每一标段,当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少于3家时,应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5.1 申请人需先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www.hebpr.cn/)进行注册,按照网站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核验通过后,即可在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自主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详见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http://www.hebpr.cn/政务公开“投标人网上投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操作说明”)。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未能在有效时间内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312-5075321
因本次资格预审文件采用网上发售形式,因此涉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本公告各发布媒体进行网上发布。各投标人领取文件后请随时关注本公告各发布媒体关于本次资格预审的澄清、更正公告,不再另行通知。因申请人未及时查看以上信息,影响投标的,其后果自负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 http://www.hebpr.cn/),自主网上报名,下载资格预审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方式 :其它
资格预审文件售价 :0元。
资格预审文件发售时间:2018年 11 月26 日---2018年12 月1日
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00分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提交
6.1递交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12月 7日  14时00 分,地点为安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评标室。
6.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预审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保定市安新县育才西路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邮    编:071600
邮    编: 100055                     
联 系 人: 赵先生                            
联系人:马先生、王先生、沈先生、刘先生           
电    话:  0312-5353600               
电  话:010-63348551/63348917/
 
63348908/63348422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总行营业部
账    号:
账    号:778350013348

 
 
九:特别说明
中标人具备相应资质的,可以直接进行设计或施工;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中标人应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具备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或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和/或施工。允许投资人与设计和施工单位共同组建联合体参加资格预审。
 
 
 
招 标 人:安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