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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食堂一次性打包用具采购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 2020-10-13 16:42:22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食堂一次性打包用具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0702-2041CITC6008-15

采购人名称:四川师范大学

采购人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

采购人联系方法:艾老师 028-84760329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联系人:何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采购内容:

采购预算:第1包:35万元

包号

货物名称

数量

第1包

2020年食堂一次性打包用具采购

1

 

采购用途:用于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食堂一次性打包用具采购。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用于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校园网出口带宽服务,包括四川师范大学2020年校园网出口带宽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供货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投标产品符合GB 4806.1-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4806.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27591-2011《纸碗》、GB19790.1-2005《一次性木筷》、 GB/T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 9683-1988 复合食品包装袋卫生标准》及《相关塑料制品禁限管理细化标准(2020年版)》等。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供应方交付的货物应完全符合采购人所规定的质量、规格要求,供应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规定的,采购方有权拒收货物,由此引起的风险和经济损失由供应方承担;

2、采购方应当在到货时对货物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供应方、采购方、使用部门三方验收人员应在相关验收单据上签字确认;

3、产品外包装要求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材质;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或产品批号;适用时间应标明保质期等内容,应注明“食品接触用”或“食品包装用”说明或调羹筷子标志,有特殊使用要求的产品应注明使用方法、使用注意事项、用途、使用环境、使用温度等。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在合同签订之前,中标人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生产企业销售授权书及所有产品的质检报告,若未提供齐全,采购人有权拒签合同等。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6.2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采取承诺制,但在成交后必须提交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给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7)投标人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本项目磋商文件采用纸制文件方式发售,同时提供网上下载电子版。供应商网上付费后,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提供磋商文件。可以网上下载磋商文件的电子版,但以纸制版为准,需要邮寄的请在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纸质磋商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磋商文件邮寄地址默认为供应商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地址,若未填写地址,则默认由供应商携带介绍信以及购买文件的付款凭证到我公司领取。)

2、磋商文件自2020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每天9:00-16:00(北京时间)发售。

3、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gt.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4、购买磋商文件流程: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磋商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填写磋商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4.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磋商文件;

4.2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供应商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供应商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磋商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磋商文件售价:人民币40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00分(北京时间)

供应商应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期之前将响应文件送达磋商地点,逾期送达的将被拒绝。

磋商时间:2020年10月26日10:00分(北京时间)

磋商地点(递交响应文件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何先生、刘女士 028-83199536、81133425转875、855,010-63348948

备注:本磋商邀请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通用招标网(gt.china-tender.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2020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