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歌华大厦员工餐厅商品售卖服务的澄清
编号:001
各投标人:
关于歌华大厦员工餐厅商品售卖服务(招标编号:0701-254001060161),现就下述问题进行澄清:
修改为“资质要求: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招标文件中的其他内容不变。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5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