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就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购买2023年度自主开发人力外包服务项目如下内容进行澄清:
原招标文件内容:
投标人须知表:10.1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费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下浮 35% 执行。
上述收费标准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签署的委托代理协议的相关内容不符,现修改为:
中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及评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按中标金额,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计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费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下浮 30% 执行;评审费据实结算。
招 标 人: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院1号楼2层
招标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8层
联系人:洪林杨、张宇
电话:010-81168986/81168905
邮箱:honglinyang@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