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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14层01-1单元和39层装修施工总承包项目采购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 2026-07-29 15:14:29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 一、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14层01-1单元和39层装修施工总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

工程类立项-202600002

招标人名称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中标内容

本项目分为两个实施地。

实施地一: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14层01-1单元,项目主要14层01-1单元办公办公区域内硬装、消防、软装、智能化、空调、电气、拆改、软装、标识、文化展示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实施地二: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9层,项目主要包括39层现有办公区域内局部打拆及硬装、消防、软装、智能化、空调、电气、拆改、软装、标识、文化展示等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质量承诺

符合国家、地方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规范和满足招标人需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工期

本工程每个实施地施工工期为60日历天。

招标代理机构

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中标结果公示日期

2026729日至2026731

 

  • 二、中标信息

序号

中标人名称

中标价

(含税单位:人民币元)

实施地

项目经理

1

迪岚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2,695,211.11

实施地1: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14层01-1单元

田亚明

2,182,527.14

实施地2: 横琴国际金融中心大厦39层

田亚明

 

  • 三、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请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提出异议函,逾期将不再受理。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 异议实行实名制,异议应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4)异议请求及主张:

(5)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2.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四、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地 址:珠海市横琴新区华金街58号39层

联系方式:孙亚东 18666952801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9层

联系方式:陈瑜 13911871664

电子邮件:chenyu810715@163.com


      特此公示。

 

 

横琴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2026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