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人:海南省军粮统筹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海南粮食饲料有限公司海南新华润贸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海南粮食饲料有限公司海南新华润贸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法律诉讼服务项目1项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490000.00元(人民币)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海南省军粮统筹配送中心有限公司委托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组织的海南粮食饲料有限公司海南新华润贸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法律诉讼服务项目于2026年2月26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发布公开比选采购公告,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3月10日上午9点00分止,共2家供应商(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递交响应文件,小于法定家数(三家),因此本项目第一次采购流标。依据相关法规且经业主确认,本项目采购方式变更为邀请竞争性谈判,邀请第一次递交响应文件的2家供应商(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参与谈判,并于2026年4月28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发布海南粮食饲料有限公司海南新华润贸易有限公司欠款纠纷案件法律诉讼服务项目(二次招标)竞争性谈判邀请公告,截至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5月7日9时30分止,仅1家供应商(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递交响应文件,小于法定家数(三家),因此本项目第二次采购流标。
(2)采购文件评审:
本项目于2026年5月9日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经论证采购文件未存在不合理条款。
(3)法律依据: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②《海南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第一条第(四)项的规定“公开招标等失败后变更为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的。公开招标等方式失败且投标(响应)截止时间结束后参加投标(响应)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者资格审查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或者在评审期间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需要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4)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北京德和衡(海口)律师事务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主楼10楼
三、公示期限
2026年05月27日至2026年06月03日,本次公示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通用招标网上发布。
四、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申请理由有异议的,可自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意见。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军粮统筹配送中心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柯先生
联系电话:15298913328
地 址:海口市秀英区丘海大道52号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名 称:中国通用咨询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联系电话:0898-65801980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2区1号楼1301、1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