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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活动经费[0701-19JZ02050006-2]-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4-28 14:55:25   作者:张玲玲   浏览次数:


采购公告


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的委托,对“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活动经费项目”按照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国内有能力从事此项目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

1.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活动经费项目

项目编号:0701-19JZ02050006-2

项目预算金101.048万元人民币

  1. 磋商具体要求如下:

项目概况:北京地区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三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活动服务要指派专门联络人(2人)负责与北京美协就活动细节进行前期沟通工作,进一步了解该展览项目相关情况。在宣传发动和平时正常工作阶段要保持有2—3人参与工作;在原作评审阶段、对原作进行包装阶段要确保有20人参与此项工作。

服务期限6个月,合同签订20191031

磋商范围及用途:北京地区参加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暨第三届中国美术奖?创作奖活动服务,具体招标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磋商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2.1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按照《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标准,本项目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格式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投标人应对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2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根据具体品目确定相应标准。符合上述条件的中小微型企业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面向此类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3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且所投产品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生产的,将对该投标产品的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人应对提交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提交的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真实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残疾人福利性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享受6%的价格折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

2.5节能环保政策:投标人提供产品如是环境标志产品,应列入财政部、环保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优先采购的产品按照优先采购执行。如是节能产品,应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中公布的清单。注:施行强制采购的产品按照强制采购执行。(需提供该产品所在的环保或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页,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标注"★"的产品为准。上述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指采购公告发布时最新一期清单或投标截止日期前最新一期的清单;

信息安全产品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库【201048号)要求。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凡是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

3.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并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按照招标公告的要求购买磋商文件并登记备案。

3.4近三年内(本项目磋商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5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

4.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包,售后不退。

(2)时 间:20194299:00时起至20195816:00,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节假日除外)。

(3) 地 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东南角标书室。

(4)联 系 人:杜庆

(5)电 话:010-63348281

(6)本项目采购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供应商提供纸质采购文件。

(7)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先在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公告及预览采购文件(部分)。如需购买,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8420

(8)供应商先在通用招标网上填写采购文件购买申请,选择网银支付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发票在开标时领取;选择现金、支票方式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须按上述时间前往上述地点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完成上述现场交款手续的供应商随后需登陆通用招标网http:// www.china-tender.com.cn,在网上下载采购文件。

5.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时间、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2019510下午2:00

截止时间:2019510下午2:30

开启时间:2019510下午2:30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318会议室。

在以上截止时间后送达到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该文件将被拒收。

6.最后报价提交时间及地点:

提交时间:预计为2019510,具体时间待磋商后另行通知

点:同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7.凡对竞争性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下列方式联系:


采购代理机构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电 话:010-63348644

传 真:010-63348646

E-mailzhanglingling@itc.genertec.com.cn

邮政编码:100055

联 系 人:张玲玲

开户名称:中技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采 购 人:北京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前门西大街95

电 话:010-66230172

联 系 人:张老师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北京市财政局网站政府采购(http://www.bjcz.gov.cn/zfcg/index.htm)、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媒体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