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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企划推广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2-02 14:03:13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企划推广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702-2640CITC2506

1.招标条件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委托,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企划推广进行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企划推广。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金宇大路南(隐秀长春)住宅、商业项目企划推广,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2.4工作内容:项目启动营销工作需企划公司协同完成对市场及目标消费群的分析研究,以及完成全周期传播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包括不限于:项目宣传理解及概念提炼、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各类传播方式的创意、撰文与设计。

2.5服务内容:

2.5.1针对市场及目标消费群的分析研究负责:传播环境理解、竞争对手分析、目标客户群分析;

2.5.2项目整合传播的总体策划思路及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

2.5.3项目理解及概念提炼、广告策略及创意构想:核心传播概念、主题广告语、主题画面;

2.5.4阶段性具体操作方案:整体及各阶段传播策略、推广目的、传播主题、推广策略、媒介组合建议、新闻、软性广告建议、各种表现策略及方法;

2.5.5整合传播执行计划:传播与媒介策略的制定、促销活动策略建议及工具选择建议、公共关系策略建议。

2.5.6项目全程跟进服务:例会制、实行个案小组制;

2.5.7整合传播策划及服务需提交的文本内容:项目整合传播活动建议、广告媒介投放建议;

2.5.8项目各类传播方式的创意、撰文与设计:

2.5.9大众传播:包括不限于,电视、电台广告创意:电视专题片的创意、报纸杂志广告设计、户外广告创意设计、车体广告、候车亭、路牌广告、地铁广告设计;

2.5.10售楼宣传用品:包括不限于,售楼书设计、售楼处展板设计、项目所需宣传印刷品设计、DM折页(保证不同促销期的更换)、海报、请柬、夹报、邀请函;

2.5.11 VI基本系统:包括不限于,项目标志整合调整修饰设计、项目中英文标准字修饰、项目标准色色彩系统完善、品牌象征图象设计、品牌基本编排组合、辅助图像设计;

2.5.12 VI应用系统:

  1. 事务用品系统,工作证(卡)、便笺、笔、纸杯、手提袋、销售人员工作牌、购房协议封套、置业计划封套;
  2. 业主用品系统:住所铭牌、住所入口地毡、业主车牌、便签、餐垫、杯垫、锁匙牌、配电箱遮盖、垃圾筒、邮箱、烟盅、小区交通指示牌示意牌、下水道井盖、遮阳伞蓬、沙滩椅。

2.5.13现场包装:工地围墙展示、工地广告牌、导示牌、立柱挂旗、条幅-招示布、销售通道包装、售楼处内部形象概念提示及指导、销售中心形象、背景牌及接待部分、展板等;

2.5.14销售外卖场展示:提出展场设计核心概念、配合设计公司做氛围布置设计、气球-大气球、竖幅-招示布、看楼专车(视业主方实际需要设计);

2.5.15展示系统设计:样板间(户型牌、功能牌、免费赠送牌、概念介绍牌)、售楼处(区位标示牌、功能标示牌)。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2个月,甲方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7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且满足本项目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须具有类似项目业绩1项

3.3财务要求:近三年(2023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3年-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3年-2025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5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6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1)如投标人2025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尚未完成,可提供2025年财务状况良好承诺。(2)如投标人在2026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起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线上方式发售,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622日9时00分到202626日16 时00分。

4.2.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对招标文件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4.3.注册完成后,按网上操作流程支付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标书费按人民币0元/包收取,平台使用费按人民币500元/包收取,售后不退。平台自动开具电子普通发票。

4.4.标书费和平台使用费支付成功后,按网上流程操作下载文件。客户服务热线支持:400-680-8126。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63609点00分(北京时间)

5.2地点:长春市高新区鸿达街248号吉林日报副楼4楼(仅开放东门、从东门进入)第一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4336045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楼

联系人:张经理、周经理

电话:0431-88513579、010-81168444

电子邮件:zhanghui6@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