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中盐红四方新疆公司新疆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CGXM-SD10100020-2026070016
第一章 询比采购公告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开展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项目,现通过公开询比采购方式,择优产生1家成交单位。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技术服务项目
2、项目地址:新疆维吾尔族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油石化园(顺安大道与昆源路交口处)
3、项目简介:
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拟在新疆库尔勒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上库石化产业园建设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以下简称:新疆项目),主要包括:年产60万吨合成氨、100万吨尿素、60万吨高塔新型增效氮钾复合肥、40万吨高塔新型增效三元复合肥、20万吨共熔料浆法复合肥、15万吨增效水溶肥(粉剂)、5万吨水溶肥(液体)、2万吨改性聚天门冬氨酸盐、6万吨硫酸钾、6万吨三聚氰胺、30万吨生物有机肥、4000m3/h电解水制氢等生产装置以及界区内配套的公用工程和生产辅助设施。根据项目规划,将形成年产60万吨合成氨、100万吨尿素(尿液),并通过进一步深加工实现年产140万吨增效水溶性复合肥料和30万吨生物有机肥料等生产装置。
项目资金情况:项目报批总投资747472.90万元,其中建设投资711850.63万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35万元
二、报价工作内容及要求
1、工作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1)报价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完成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
2)组织并完成新疆新型增效水溶性肥料及生物有机肥料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评审,并按评审意见修改、完善报告,直至批复文件提交采购人存档备查。
2、技术要求: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等现行法律法规、规程规范的要求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等技术服务。
2)编制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及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并通过相关评审。
3、评审办法:经评审的有效最低价法。
4、完成工作期限:
1)合同生效后甲方按乙方要求的内容和时间提供有关文件和咨询基础资料的前提下,乙方于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编制工作,10个日历日内完成专家评审并提交甲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纸质版批复文件及其他备查资料。
2)甲方装置试运行后,在建设项目生产现场条件达到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标准的基础上,乙方45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工作;10个日历日内完成专家评审并提交甲方项目的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纸质版批复文件及其他备查资料。
5、结算方式:
分期支付
1)合同签订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第一笔合同总额的10%作为预付款;
2)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完成专家评审及备案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
3)在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完成相关评审及批复并开具6%增值税专用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60%;
6、注意事项:
1)报价人须认真阅读、研究报价文件中提出的所有要点内容,充分考虑报价风险因素和难易程度;依据具体情况,结合企业自身实力,报出合理价格。
2)成交单位若进入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厂区内必须严格遵守其各项规章制度。
3)报价人(成交单位)须对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密。
三、报价人资质要求
1、报价人必须具备履约能力及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人具有省级卫健委颁发的化工、石化及医药行业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3、报价人须具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CMA),并提供证书及完整能力附表(提供复印件),提供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cx.cnca.cn)CMA 有效状态查询截图加盖公章;
4、业绩要求:
(1)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近三年至少有近3年至少有2份类似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报价文件须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2)报价人近3年至少有2份类似合同业绩,合同签订日期为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日期,报价文件须附相应的合同复印件;
5、报价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经营异常;(由采购人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6、报价人未被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列入供应商黑名单;(由采购人统一查询,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比价项目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8、若不同报价人所使用的IP地址(含报名IP、报价IP)相同,视为串通报价,并取消其为本项目成交单位资格;
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0、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对上述资格要求的任何不符都将导致报价文件无效。
注:以上证明材料必须和报价表(详见附件)盖章扫描后,合并到一个文件上传至“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ecp.chinasalt.com.cn)”报价附件中。报价人必须在中盐集团电子采购系统中填报报价,否则报价无效。
四、报价报名及询比价文件的获取
1、询比价文件发售期:2026年7月23日-2026年7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2、获取方式:打开“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ecp.chinasalt.com.cn)”,点击“供应商”登录,在公告信息中查看、报名、报价。请未注册的报价人及时办理注册审核,平台客服咨询:010-83063316/3983,来电请先表明身份,再描述问题;客服邮箱:caigoukefu@chinasalt.com.cn,来信请表明身份、回复联系方式、问题详情及截图;客服QQ:924166928。因未及时办理注册审核手续影响报价的,责任自负。
3、询比价文件及附件获取:本项目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及附件,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报名后,在项目界面右上角“公告附件下载”中下载相关文件。
4、答疑澄清:网上发布澄清、修改文件;询比价人不另行书面发布上述内容,报价人应及时关注、查阅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发布的上述相关内容,否则责任自负。
5、提醒事项:报价人注册成功后如因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者(注:与初始注册信息登记不一致均属),报价人应及时在线变更相关证件(可咨询平台客服),如因报价人自身原因未及时变更导致不利后果者,报价人责任自负。
五、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7月31日17:00(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线上线下同时递交),评审以线下纸质版报价文件为准:
2.1线上递交:(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 ecp.chinasalt.com.cn),所有需上传的文件材料合并成一个文件上传至中盐集团电子采购平台;报价文件应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报价单位公章,线上报价需办理标正通CA证书。供应商需完整填写报价信息,并按项目要求上传相应资料的扫描件,须在报价截止时间前提交报价。
2.2线下纸质版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宿松路与广福路交叉处信达中心A座中盐安徽红四方肥业股份有限公司6楼619室,收件人:许工,电话:13855153423;纸质版报价文件应密封,加盖报价人公章;未密封或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接收。快递寄送可选择顺丰快递邮寄。
六、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盐红四方(新疆)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注 册 地 址: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上库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联 系 人:许工
电 话:(0551)67602624、13855153423
平台声明:
本项目公告指定发布媒体中盐电子采购系统(https://ecp.chinasalt.com.cn),其他平台转载信息均为无效。
中盐电子采购系统供应商服务QQ:924166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