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0702-2240CITC2527
1.招标条件
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入围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 项目名称: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造价咨询服务单位入围项目
2.2 项目地点:长春市。
2.3 招标范围:包含日常经营、投资、融资、采购、开发等项目的预算、招标控制价、结算审核、询价等。具体服务范围及内容以招标人实际委托为准。
2.4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招标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5 服务承诺目标:优质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非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
(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至少一项。
3.3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国家注册造价师资格及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工程造价工作或从事相关项目的审计工作经验,近三年(2019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一项造价咨询服务类似业绩。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项目负责人不允许兼任其他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4外省企业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省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备案的相关规定。
3.5投标人近三年(2019年-2021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①2019年1月1日前成立的企业,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19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之间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③2021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的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8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投标人须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自行查询本公司行贿犯罪记录,且提供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作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0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2日至2022年10月18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400-680-8126。
购买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领取专票。特别提示:每次购买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复。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0日9时00分,递交地点为东北亚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大街与谊民路交汇东行100米)3号楼1楼第一开标室。
5.2投标人所提供的资格后审资料应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城市公共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431-84336046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朝阳区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楼
联系人:张经理、周经理 电 话:0431-885135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