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车辆维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2340CITCWH31
本招标项目已由黄鹤楼科技园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黄科董〔2023〕6号)批准采购,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1.1项目名称:车辆维修
1.2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共1个包。
标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要求 |
项目预计金额(含税,万元/年) |
中标供应商数量 |
1 |
货车、小型汽车、商务车、客车、巡逻车等车辆维修维保 |
详见采购需求 |
400 |
1 |
1.3采购结果及服务期限要求: 三年 。
1.4质保期要求: / 。
1.5货物交货期限:批量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 30 个自然日内交货;补单供货应在订单下达后 30 个自然日内交货。中标人应负责货物运输,并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
1.6采购结果应用范围:本次采购结果应用于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总部及各下属子;中标通知书发布后成交供应商需与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等法人单位单独签订采购合同。
1.7交货地点:以招标人要求的交货地点为准 。
1.8质量标准要求:
(1)维修机构承修车属单位车辆执行的技术标准为:汽车制造企业标准。
(2)维修机构对车属单位车辆应当优先安排维修,车辆在修时间整车修理不超过10天,总成修理不超过5天。需疑难零配件的特殊车辆维修或事故出险车辆维修,应视筹措配件难易程度或车辆损伤程度,由双方协调维修工期。
(3)维修竣工质量检验合格的车辆出厂时,维修机构应当签发维修竣工出厂合格证。
(4)维修机构承修车属单位车辆实行质量担保,修竣车辆的质量保证期:整车修理为行驶30000公里或者1年;总成修理为行驶5000公里或者半年;小修、保养和专项修理为行驶3000公里或者100日。
(5)质量保证期从维修竣工双方进行车辆出厂交接当日起算。质量保证期内出现维修质量问题由维修机构无条件返修,返修项目的质量保证期重新计算。
1.9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遇国家财税法规政策调整增值税税率的,双方以不含税价为基础结合政策规定税率予以实际结算。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2.1一般条件
2.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2.1.3参加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无失信惩戒等信息;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不存在行贿行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暂扣或吊销执照;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有非法经营、诈骗、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记录,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行为);
2.1.4未被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及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禁止参加企业采购活动且禁止期内。
2.2特殊要求:
2.2.1投标人应具有道路运输经营备案证明,其中经营范围包括二类及以上车辆维修资质(小型车辆维修、大型货车维修等)。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其他事项3.1投标人在本次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前3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参加采购活动中,被刑事判决、刑事裁定或党政纪处分决定认定有行贿行为的情形,应实施禁入管理。对行贿供应商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黄鹤楼科技园(集团)有限公司新的采购项目。以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党政纪处分决定书生效的时间为准。
3.2在本次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与招标人、其他供应商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恶意串通,向招标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将根据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工作要求执行处理。
3.3其他: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时间: 2023年 12月 6 日 08 时 30 分至 2023 年 12 月 12 日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线下获取方式详见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公告附件说明。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
5.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6. 开标方式、时间、地点6.1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6.2 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23 年 12 月 26 日 09 时 30 分。
6.3 开标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金桥大道107号凯信大厦1号楼2017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公司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8. 联系方式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1号院通用时代中心C座
邮编:10073
联系人:杨经理
招标人:武汉乐道物流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部门:设备管理部
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塔西路乐道物流园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