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国家平台部分)项目初步设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国家平台部分)项目初步设计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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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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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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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预警与防控系统(国家平台部分)项目初步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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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具有住建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类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招标人根据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应具备的特定条件:
3.2.1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中级或以上职称,且至少承担过1个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业主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
3.2.2信誉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至今)未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2)、投标人没有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或涉及正在诉讼的案件但经评标委员会认定不会对承担本项目造成重大影响。
3.2.3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14-2016)审计机构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2.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
3.2.5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3.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8月07日17时00分到2017年08月14日17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浏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操作咨询电话:010-63348126。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价:
开标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423会议室
备注: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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