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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餐饮企业(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3、派驻管理人员持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派驻工作人员全部持有效健康证明;
4、近三年(自2022年10月1日起),具有人数100人以上, 1年期合同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餐饮服务行业从业经验,具有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或学校食堂从业经验和成功案例,拥有一定规模的自有餐饮服务团队,熟悉食品从业人员管理规范和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合同未体现业绩金额、人数的需提供结算证明材料或业主证明盖章说明文件)。
5、从2022年10月1日起,企业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发生过受到当地政府食品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食品安全事故,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加盖单位章。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或重点关注名单(投标人提供从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下载时间为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之间任一天);
7、投标人不得列入《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含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黑名单》及《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性物资服务项目供应商黑名单》(由代理机构统一查询,投标人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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