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公安局执法记录仪及采集工作站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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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机构备案编号:0702-2041CITC609502;(招标编号:5101012020000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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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成都市公安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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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成都市文武路1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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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联系方法:孔老师 028-86407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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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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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四川分公司地址: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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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法:联系人:殷先生、刘女士;联系电话:028-83199536、81133425转853; 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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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项目总预算:1262.57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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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性质:政府采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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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用途:供成都市公安局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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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本项目不得采购进口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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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需求: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本项目供成都市公安局使用,主要包括第1包:4G执法记录仪等。第2包:执法记录仪等。第3包:I型立式一体化采集工作站(可同时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总数≥21台);II 型立式一体化采集工作站(可同时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总数≥18台);III 型台式一体化采集工作站(可同时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总数≥8台)等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10%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及行业标准。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数量:1批。交货地点:由于本项目涉及成都市公安局15个处队及7个分(市)县局,中标人应按对应的数量送至各个地方,具体地址则由各处队及分(市)县局进行指定。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于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完毕,交货时间以到货验收的时间为准。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质保期要求:第1包和第2包:主机质保期5年,电池、背夹、充电器等易损件和配件质保期1年等。第3包:所有采集站主机质保期5年,电源、屏幕、键盘、鼠标等易损件和配件质保期1年等;其他要求:本项目由成都市公安局进行统一招标并与中标人签署采购总合同,再由各处队及分(市)县局与中标人分别签订采购分合同,但合同主要条款应与本招标文件相应条款保持一致等。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人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采购人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势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等;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第1包:4G执法记录仪:1、存储卡容量≥64G。2、标配两块可更换电池(含主机自带)等。第2包:执法记录仪:1、存储卡容量≥64G。2、标配两块可更换电池(含主机自带)等。第3包:I型立式一体化采集工作站(可同时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总数≥21台):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硬件配置要求:a)CPU:主频≥2.8GHz;b)内存:支持≥4个内存插槽,最大支持≥64G。本机配置≥4GB等;II 型立式一体化采集工作站(可同时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总数≥18台):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硬件配置要求:a)CPU:主频≥2.5GHz;b)内存:支持≥4个内存插槽,最大支持≥32G。本机配置≥2GB等;III 型台式一体化采集工作站(可同时接入的执法记录仪总数≥8台)执法数据采集设备硬件配置要求:a)CPU:主频≥2.5GHz;b)内存:支持≥2个内存插槽,最大支持≥16G,本机配置≥2GB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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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法律法规强制性要求的其他许可或认证资格;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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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纸质文件方式发售,同时提供网上下载电子版。投标人网上付费后,现场领取或邮寄方式提供招标文件。可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电子版,但以纸质版为准,需要邮寄的请在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邮寄地址及收件人。纸质招标文件领取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成都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招标文件邮寄地址默认为投标人报名时标书购买页面填写的投标联系人地址,若未填写地址,则默认由投标人携带介绍信以及购买文件的付款凭证到我公司领取。) 2、招标文件自2020年5月19日至5月25日9:00-16: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进行现场报名)发售。 3、有意向的投标人可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4、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4.1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4.2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5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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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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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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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6月18日10时(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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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开标地点: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530-2号东方希望天祥广场B座12楼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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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殷先生、刘女士 028-83199536、81133425转853; 010-63348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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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