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邀请
一、项目名称
中国人民解放军某部队短波网络化智能纠察实验平台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0701-204030160123
三、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3.1 本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北京市;
3.2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规范、地方法规、满足项目实际需要和“采购需求”的相关要求;
3.3 招标范围:短波网络化智能纠察实验平台1套:
1)短波网络化智能纠察实验平台 1套
采用租用方式由中标方提供,租期为1年(从系统在招标方指定地点安装调试完成开始计算。
实验平台包括短波多信道接收机1台、调制解调终端1台、智能纠察服务器1套、纠察信息处理系统1套,以上设备由中标单位提供。
2)短波网络化智能纠察研究报告 1份
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3.4 供货要求:
本次采购中标方负责短波网络化智能纠察实验平台的开发、运输、安装、测试及演示保障。
自签定合同之日起至12月31日,中标方安排试验平台合同货物运至招标方指定地点,完成安装调试和系统研究报告和技术规范编制。
3.5 交付地点:甲方指定。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4.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合法运营,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事业单位(含港澳台)。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5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包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否则相关投标人及其投标文件均无效。
4.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活动。
4.9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4.10投标人不得为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11按照要求购买了本项目招标文件。
4.12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4.14招标人结合本项目需求提出的其他资格要求:
五、招标文件发售
5.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10月 21日上午9:00至 10月26日下午16:00。
5.3有意向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5.4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领取方式为:在网上直接申请开具电子发票。
特别提示:
提示1: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提示2:汇款金额必须与系统提示金额相同,否则将会被退回。
5.5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包,售后不退。
5.6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cgci.china-tender.com.cn)上发布。
六、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11月 11日上午09:30时;
6.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西三环南路14号院首科大厦405房间第五评标室。
6.3逾期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招标联系方式
联系人: 吴经理
电话: 13910846092
邮箱: wuyu@cgci.gt.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