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重庆市高等职业教育发展项目(重庆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采购内容:
包号 |
包名称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原产地要求 |
简要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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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1 |
重庆化工职业技术学院 |
化工学院教学和实训设备 |
1 |
否 |
见招标文件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2, 除非另有规定,凡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地区”)的供货人均可投标。
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 接受委托参与项目前期咨询和招标文件编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受托项目的投标,也不得 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共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6, 只有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供货人才能参加投标。
7, 投标人应当于招标文件载明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中国国际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和 “中国通用招标网”,网址:www.china-tender.com.cn成功注册(免费)。否则,投标人将不能进入招标程序,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8, 参加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9,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10, 投标人须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并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11 投标人有执行本项目相应的财务能力. 境内投标人的注册资金为5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境外投资人的股权为200万欧元及以上。
12,投标人近三年最低年均营业收入应达到600万欧元或等同于600万欧元(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中国银行对外公布的卖出价汇率为准)。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应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13, A. 投标人须具有长期的国际贸易经营,类似领域、类似贷款项目的打包能力。
B. 在近3年内(2013年至今,以采购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人作为总包商应有二个外国政府贷款(赠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设备采购成功的项目业绩,合同金额最少为200万欧元或等同于200万欧元(以招标公告发布时间中国银行对外公布的卖出价汇率为准),且无不良记录。其中,至少有一个教学设备采购成功项目业绩。
C. 投标时应提供满足招标人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包括成功项目的采购合同和最终验收证明或单台设备验收证明的彩色扫描件(如果是单台设备验收证明,单价须在5万欧元以上,至少2台/套),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名称、合同总金额、签字页以及项目联系人、联系电话等信息,原件备查。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04月19日09时30分到2017年04月28日16时00分止(节假日除外)
1.本项目招标文件采用网上审批下载方式发放,不向投标人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投标人可登陆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下载浏览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操作咨询电话:010-63348126。
3.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
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招标文件售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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