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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车辆段电力外线及厂区照明项目[0702-1840CITC2502]-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8-03-22 08:38:54   作者:冯帆   浏览次数: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车辆段电力外线及厂区照明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02-1840CITC2502

1、招标条件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车辆段电力外线及厂区照明项目已由吉发改审【201679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一期工程车辆段电力外线及厂区照明项目

2.2项目编号:0702-1840CITC2502

2.3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北湖线一期工程全长13.16km,设站12座,最大站间距2402.44m,最小站间距640.19m,平均站间距1180.22m。全线采用高架敷设方式,共设换乘站4座。线路在一期工程终点站接轨设置太平村车辆段。车辆段控制用地19.11公顷,建有运用库、联合检修库、材料棚、轨道车库、信号楼、变电所、厂修基地、水处理站、物资总库、办公楼、公寓浴池食堂、换热站,综合维修中心,公安办公楼,门卫。车辆段总建筑面积为:65844.14平方米。 长春市快速轨道交通北湖线太平村车辆段动力照明包括场段的0.4kV电力外线、场区道路照明、各单体建筑的所有动力与照明设备的动力配电、照明配电、动力照明控制、防雷、接地安全、接触网声光报警等工程。详见用户需求书、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建设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计划工期要求:开工日期:201851日 竣工日期:2018930

2.6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

3.2 投标人应具备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511日至今)具有类似施工业绩至少1项。

3.3投标人须拟派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的项目负责人,应无在建工程,并且近三年(自201511日至今)具有至少1个类似项目负责人业绩;

3.4 投标人近3年财务状况(2014年度~2016年度)未出现亏损;审计报告中无否定意见和无法表示意见;

3.5 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日期须在本招标公告发布当日或之后)的查询结果为“无”;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外埠企业需按照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登记,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外埠企业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亦需符合吉建办【201757号文件规定。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吉建管〔201435号)文件要求,对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322 2018328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09时至下午16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窗口报名。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4)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5)外埠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1:(1)法人授权委托书;(2)授权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

4.2投标单位报名成功后,经中国通用招标网(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后,可在网上浏览招标文件主要内容。如需购买,投标人需先在通用招标网上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然后可以选择网银、电汇、现金等形式购买招标文件:

1)选择网银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网上支付标书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开标时领取;

2)选择电汇方式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后,需将电汇底单上传通用电子招标平台,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发票在开标时领取;

3)选择现金形式的投标人,须到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并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成功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以在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或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七层现场领取纸质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1500元人民币,电子光盘200元,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电子光盘售后不退。

4.3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及地点:2018418930分,长春市政务中心A区三楼第四开标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通用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南湖中街与华庆路交汇

联系人:殷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

联系人:冯经理、张经理、孙经理

电话:010-63348415/8444/84100431-88513579

网上操作技术支持:010-63348126./8359,联系人:李国梁

电子邮件:citcne@126.com

户名: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全称: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河沿支行

账号:0200002119200269556

CNAPS银行代码:102100000216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