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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投资建设移交项目车辆段车厂改造工程项目监理[0702-1940CITC2509]-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9-03-22 15:58:29   作者:冯帆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0702-1940CITC250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投资建设移交项目车辆段车厂改造工程项目监理”已由吉林省发改委批准建设,批准文号吉发改审批【2013】589号。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施工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监理范围:长春轻轨3号线一期工程延伸线投资建设移交项目车辆段车厂改造工程施工,包含接建既有检修库及综合办公楼、新建工程车库,接建停车列检库及新建材料间;以及相关附属工程等安装、调试、竣工验收、试运行、载客试运营、工程最终验收、质保期全过程的监理服务,以上监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三控、三管、一协调”及工程接口协调、组织隐蔽验收和竣工验收等。

2.2 计划工期:2019430-2020430日。

2.3 监理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2.4工程地点:吉林省长春市。

2.5监理最高投标限价11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承担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建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总监理工程师资格。近三年作为项目总监完成过1项类似工程业绩。执行GB/T50319-20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建质【201623号文件的规定,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总监需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3投标人拟派出的其他人员要求:专业监理工程师人数:6人(其中:房建专业1人,暖通专业1人、给排水专业1人,电气专业1人,监理员3人)国家规定应当持证上岗的工作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

3.4 业绩要求: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具有一项类似项目业绩。(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应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与建设部对接的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其它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

3.5 财务要求:近三年(2015年、2016年、2017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从业信息登记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吉建管〔201812号文件)。

3.8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9 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0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11中标后,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持证上岗,人证相符。不得无故更换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否则甲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12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授权委托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3 25 日至2019329日(法定公休日及节假日外),每日上午9时至1130分,下午1330分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

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

需提供以下资料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附加盖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截图,(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4)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5)总监理工程师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1份);

报名成功后须持《现场投标报名确认单》以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份,到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楼)登记报名情况。

4.2 招标文件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招标单位和招标代理机构严格遵守《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招标文件的收费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合理确定招标文件收费标准,不得有违规收费行为。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4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二楼B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理部报名成功,并在招标代理机构登记报名后的投标人,应先在中国通用招标网http://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请按照网上操作流程进行购买。中国通用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注册审核电话:010-63348420/ 010-63348287。

购买标书流程:投标人先在通用招标网招标文件获取一栏中对应的项目(标)下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填写招标文件购买申请后,具体购买方式包括:

选择网上支付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在标书款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选择以电汇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照系统提供的账号进行汇款,在汇款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发票领取方式为:需要电子普票的,付款成功后投标人可在电子平台自主下载;需要纸质专票的,请投标人按照电子平台要求,正确填写、提供开票所需材料,在开标时领取专票。

特别提示:

每次购买标书申请系统生成的账号不同,请按照系统生成的账号进行付款,不要重复支付。

4.5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9419日上午9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通用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殷工

联系方式:0431-84336102

招标代理机构:中机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安达街1305号轻铁大厦7

联系人:冯经理、陈经理

电话:010-633484150431-8851357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电话:0431-88779829

注:招标公告与招标文件有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