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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缉毒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发布时间: 2012-12-14 18:28:01   作者:本站编辑   浏览次数:

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公安部缉毒防护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02-1241CITC5D43

采购人名称:公安部机关政府采购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626246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机国际招标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10-63348488

采购数量:

包号

包名称

数量

(单位:套)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1

软质内穿型防弹衣

355

30天

四川、福建、云南、河北、安徽等公安禁毒部门

2

防弹防刺服及其配套防护装备

1000

30天

备注:投标必须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可以对一个包或多个包进行投标,但必须是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拆包投标。

项目预算:895万元人民币

采购用途:缉毒防护装备

简要技术要求: 防弹性能达到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的2级防护要求,能够有效阻止1954年式7.62mm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穿透。防弹防刺服防弹性能达到GA 141-2010《警用防弹衣》标准的3级防护要求,能够有效阻止1979年式7.62mm轻型冲锋枪发射的1951年式7.62mm手枪弹(铅心)的穿透;同时,防刺性能达到GA 68-2008《警用防刺服》的标准。

招标项目的性质:政府采购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第1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是公安部《警用头盔和警用防弹衣生产企业名录》(共三批)中软质防弹衣入围生产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第2包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是公安部《防弹防刺服生产企业目录》入围生产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不得为进口产品;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和地点:

(1)本项目只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

(2)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可从即日起至2013年1月3日下午16:00止(节假日除外)应先在通用招标网(http:// www.china-tender.com.cn)免费注册,注册完成后凭登陆账号浏览招标文件(部分)。技术支持电话:010-63348126.。

(3)如需购买前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中路90号通用技术大厦1层标书室现场交款(现金、支票)当场领取发票,完成交款手续,并将《购买标书申请表》交予项目联系人。 工作时间:每天(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时。联系人:任举;电话:010-63348310。

(4)完成上述步骤后,凭登陆账号在上述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投标截止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9:30时

开标时间:2013年1月5日上午9:30时

开标地点:通用技术大厦311会议室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段艳华

联系方式:010-63348488              传真:010-63373561

备注:1、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交通银行阜外支行   账号:110060239018000072747

      2、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公安部廉政监督电话:010-58186696/66263969     举报邮箱:jdsmps@mps.gov.cn

                                                                                       

                        2012年12月14日